2022年“憲法宣傳周”來了,對于憲法大家了解多少呢?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發展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歷程
我國在歷經了飽受戰火的近現代歷史后,在共產黨的帶領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召開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第一屆全體會議,會議上通過并在1949年9月29日頒布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是在共產黨領導下第一部起到我國臨時憲法的文件。
在1954年9月20日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我國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誕生了,它是在《共同綱領》進行修改的基礎上制定的,共四章106條,是一部較為完善的憲法,為我國正式拉開了憲法的帷幕,后通稱“五四憲法”,
之后,在我國社會主義探索時期,憲法的貫徹受到了波動,黨先后并先后制定并通過了不成熟的“七五憲法”與“七八憲法”,但均未徹底擺脫探索時期的影響。
最后,1982年12月4日的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制定并通過了我國現在仍在沿用的第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八二憲法”,它系統并完善的確立了我國至今的憲法體系,在“八二憲法”的基礎上,我國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進行了五次修訂,通過五次修正案的增補,不斷為憲法填入了新時代的活力。
二、我國憲法的結構
我國現行的憲法共分為5個部分,分別是:
“序言”、“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公民的權利與義務”、“第三章 國家機構”、“第四章 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三、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歸納起來有四個方面:
1.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監督權,議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3.社會經濟權利和文化教育權利。
4.保障婦女的權利,保護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保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正當權利等。
四、憲法日的確定及意義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憲法。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2014年10月23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決定明確,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對于國家而言,設立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對于社會而言,設立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促進和諧的法治社會建設。
對于個人而言,設立憲法日是一個最好的普及法律的方式,通過普及學習憲法這個綱領性的根本大法,增進民眾的法律意識,提高民眾的法律思維,使得人人懂法,人人遵法、人人用法,讓法律深入人心。
五、憲法日的主題
我國從2014年至今,以歷經了9年的憲法宣傳。以下是每年的憲法日主題:
●2014年——弘揚憲法精神 建設法治中國
●2015年——弘揚憲法精神 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2016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2017年——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維護憲法權威
●2018年——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2019年——弘揚憲法精神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20年——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2021年——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2022年——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新的時代有新的征程,新時代下的憲法精神也需要我們不斷去學習發揚,讓我們一起自覺地學習憲法、尊崇憲法、維護憲法,將憲法放入內心,使憲法成為信仰,做好一個新時代下的懂法守法、一身正氣的優秀公民。